野臺戲戲台介紹

閃亮亮的戲台

布袋戲的演出,可分為「前場」與「後場」。「前場」即戲台部分,觀眾可見到操偶師傅操作人偶於戲台上的表演,「後場」則包括了操偶師、樂團和口白師傅。不管哪種形式表演,布袋戲的演出都需要有戲台,一方面作為區隔前後台以及觀眾與演出者之間的功能,一方面提供演出所需要的戲劇布景。布袋戲發展之初,戲台較為簡陋,僅用扁擔,布廉架起簡易戲臺。實際樣貌多為:「上有木雕小台閣,下垂藍布」,後來布袋戲逐漸受歡迎,戲台也變得較為複雜,繼而有早期的四角棚,該三至五公尺寬之戲棚其構造類似於一座小型土地廟,有四根柱子,中間是大廳,為戲偶活動的舞台,其四面之中,三面皆空,大廳中有一層交關屏,用來遮掩演藝人之用,早期的四角棚的裝飾及雕刻都較為簡單,但後期逐漸發展得更為複雜精緻,配合木雕技術以及中國傳統建築的風格來製作戲台。

19世紀,布袋戲發展出六角棚戲台,又稱作稱「彩樓」,其在舞台的左右、前方各加一個斜面,吸引左右兩側的觀眾,此種六角形舞台設計,雖戲台場寬雖未大幅度增加,卻使得戲台空間及視覺效果更加富變化。這種改良自『六角棚』的布袋戲舞台,不但將頂蓬加大,超出底座範圍,又將擴大後頂蓬加入南方建築的疊斗式樑架、藻井等結構,同時也加強了如:垂花飛簷、雀替斗拱及窗櫺等外加飾物,使得整個戲台顯的更氣派而精緻。因為色彩鮮豔,所以有了「彩樓」名稱。後來,更加強了頂蓬、底座以及龍柱三個部分。

華麗的戲台

彩樓式戲台,雖然能吸引觀眾且本身即為雕刻的藝術品,但造價昂貴且搬運不易,因此並非所有戲班皆能夠負擔得起,因此在台灣於1930年代後,出現了一種「看板式的彩繪戲棚」,這類戲台的裝飾圖案,全數以平面彩繪的方式製作,其造價便宜也易於搬運,且舞台效果並不輸給傳統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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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演中~~

資料來源:臺灣民俗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