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就是利用核分裂時所放出的巨大能量,而核能電廠就是用這些釋放出的能量來發電。核能與火力發電廠同樣具有鍋爐與發電的設備,水在鍋爐中加熱變成蒸汽,再利用蒸汽的力量推動汽機,以帶動發電機發電。
主要的不同點為火力發電是在鍋爐內燃燒石油、天然氣或煤等化石燃料,核能發電是在反應爐,以控制棒調節鈾燃料分裂的連鎖反應產生能量,將水加熱變成蒸氣。
台灣地區自產能源相當貧乏,而核能電廠發電所需之鈾燃料,雖與石油及煤一樣均從國外進口,但因為市場分散、供應來源穩地、核燃料體積小,便於運輸儲存,因此,能源專家均視為自產能源。台灣之能源供給結構中,核能發電占重要地位。
而目前台灣的核能發電廠已有四座:
1.第一核能發電廠位於台北縣石門鄉的天然峽谷
2.第二核能發電廠位於台北縣萬里鄉
3.第三核能發電廠位於屏東縣恆春鎮
4.第四核能發電廠位於台北縣貢寮鄉
在核廢料處理上,核電廠的廢料主要分為低放射性廢料與高放射性廢料兩種。低放射性核廢料就是核能發電廠運轉或檢修時受輻射污染的主要衍生廢棄物等,其輻射強度較弱,目前儲存在蘭嶼。另外高放射性核廢料主要是核能發電用過的核燃料,其輻射強度甚強,目前台灣電力公司將用過的核燃料均貯存在各核電廠的冷卻池中,但最後將存放於最終處置場永久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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