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火力發電,乃是利用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氣等之燃燒。藉鍋爐蒸汽機等設備,將熱量傳至水中,使水化成高壓高溫之蒸汽, 再令蒸汽推動汽輪發電機而產生電能之設備與運轉之機器,稱之為火力發電廠。火力發電廠所需之動力來源,為化石燃料。 而 根據將熱能轉換為機械能之原動機或熱源之種類,火力發電可分類為:
(1)慣常蒸汽動力發電   (2)內燃動力發電    (3)地熱發電   (4)核能動力發電


  興達火力發電廠曾在2008年榮獲亞洲電力獎2008年環保電廠的金牌獎,在2005~2007年連續3年獲中華民國企業環保獎。其簡介如下:

 
(1) 位 置 高雄縣永安鄉,北鄰興達漁港,西傍臺灣海峽
(2) 時 間 民國67年成立
(3) 由 來 原為舊「蟯港內海」潮溼低窪之潟湖沙洲環境,後因沿海漂沙、堆積作用,民國50幾年間,政府實施填海造陸工程,逐漸形成今日陸地景觀
(4) 周 邊 環 境 漁塭、鹽灘和養蚵棚架所圈繞。
(5) 設 備 4部燃煤與重油之氣力機組,5部燃天然氣的複循環發電機組。
(6)容量 共裝置容量430萬千瓦,佔台灣電力系統總出力約七分之一,是全國第二大電廠,也是南台灣最重要的火力發電廠之一。
 

  此外在彰濱火力發電廠、高雄大林發電廠則曾在近年引起爭議。 據2008年1月24日中國時報彰化報導,台電公司擬在彰濱設立火力發電廠,但因環境影響評估遭到否決,23日在鹿港舉辦說明會,準備再度闖關,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諷刺台電撤案的做法,簡直視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於無物,堂堂國營企業竟然遊走法律漏洞,深感遺憾。不少民眾也質疑,彰化濱海已經樹立許多風力發電機,為何台電不用無汙染的發電資源,反而選擇採高汙染的火力發電廠。

  面對民眾質疑,台電總工程師杜悅元回應,國內用電需求有增無減,在缺乏水力發電資源以及風力發電機發電效能有限下,根本不足以供應全省用電,且在反核政策下,台電只能選蓋火力發電廠,並保證將汙染量減至最低,絕對符合環保署規定。

  另外據中央社 2009年6月15日記者程啟峰報導: 台電大林發電廠擬擴建汰換燃媒機組引發居民抗議,廠方表示,大林發電廠擴建後可還原小港區海岸線景觀,汰換新機組並裝置高效率污染防治設備,可減少污染物排放。

興達港 / 出處:國立台南生活美學館

  高雄市議員鄭光峰率環保團體及小港區居民前往台電大林發電廠抗議,訴求反對大林廠擴建汰換燃媒機組。 大林發電廠位於高雄市小港區臨海工業區,廠區面積約34公頃,電廠發電用燃煤卻儲存在高雄港111號碼頭佔地26公頃的露天煤場,距電廠約1.4公里,透過輸煤皮帶機,將進口燃煤運至大林發電廠發電。輸煤皮帶橫亙在港區周邊,長達2.5公里,宛如陸上巨龍,相當突兀。

  大林發電廠既有6部發電機組中有5部已運轉超過30年,因應高雄市政府陸續實施的「電力設施空氣污染排放標準」,亟需汰舊換新。大林電廠長邱泰川表示,老舊發電組更新後不僅大幅降低發電成本,也有助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提升大高雄地區空氣品質,目前正辦理環評審議中。

  在彰濱與大林電廠的案例中發現,許多台灣民眾對於火力發電廠充滿質疑,認為是高污染的發電模式,而不管是露天煤場或輸煤設施都對當地景觀造成不良的影響,所以經常引起反對聲浪。而台電方面的反應則多表示,更新設備後可以降低發電成本,減少汙染,一定會符合環保署的相關規定。

 
電力系統圖 / 出處:台電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