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1965:啟蒙與學習
1966-1977:返台教學、演奏、創作,忙碌而豐收的時期。

前六年(1967-1973)主要活動在南部地區授課, 先後專任於文藻女子外語專校(現為文藻大學)和高雄女師專(高雄師大前身),並在臺南家專、臺南神學院兼課,主要教鋼琴、和聲學等;1970年後也在台灣師大音樂系兼課。除了教學與演奏,蕭泰然一直不忘學習的機會。






1973年他獲聘至臺灣師大音樂系專任
1977-1985:美國時期—重新出發,歌樂與器樂小品時期

初期蕭泰然先生住在美國,1987年他移居洛杉磯,直到他在加州州立大學學習為止,能說是他在重新出發的時期,台灣人對蕭泰然先生作品的喜愛對他的鼓勵,這些全化為他的動力,讓他能重新提筆創作,他還是延續一如往常的風格,主要創作宗教合唱、臺語歌曲,或為臺灣民歌、通俗歌謠編曲,也就是配鋼琴伴奏或譜成器樂曲(獨奏或合奏)。蕭泰然先生自稱主要從事於臺灣民謠的改編及民歌創作。
蕭泰然先生歌樂所選的歌詞,一是在臺灣教會流傳很久的美麗臺語詩篇,二是已得到大眾喜愛的民謠,三是海外臺灣人所寫的懷鄉或激勵人心的歌詞,不管是改編曲或是新創作曲,只要經過他的巧手寫出,那優美的又流暢的的聲樂總是吸引及感動了無數旅美臺灣人他們由衷的讚美與肯定促使他更加堅定的走向作曲家之路。


1985-1995:跨向管絃樂創作的成熟期
蕭泰然先生認為他在1985年後的創作是「提升藝術創作的水準,並引入現代作曲的技巧,惟仍以臺灣民謠的精神為創作之根本。」並認為此期是他音樂創作的後期。
1985年是蕭泰然先生創作上的一個轉戾點,他以接近半百的年齡再次進入研究所進修,可見蕭泰然先生他是多麼的謙卑、上進和自我期許,當然更重要的是他內心那股音樂創作的洶湧潮流,促使他去汲取更多的理論和技術、拓展更寬廣的視野和見聞。這也是蕭泰然先生對摯愛他的海外同鄉作更積極回應的準備,為了具備創作大型作品的能示,蕭泰然先生曾自己表示:「86、87年間深覺自己在作曲上有特別的使命,於是全心投入樂曲創作。」

 


1987-1991:創作上大豐熟的時期
蕭泰然先生1987年完成《福爾摩沙交響曲》,接著是1988年完成《D調小提琴協奏曲》,這首將近三十分鐘的協奏曲,先是在1989年以鋼琴協奏方式在美國首演,並巡迴演出;完整的管絃樂版於1992年11月由臺籍傑出小提琴家林昭亮在聖地牙哥首演,並且連演三場;1996.5.23林昭亮主奏並在上海演出。臺北則遲至1997年2月24日由林暉鈞主奏演出,同年6月13日則由呂思清主奏演出。再1990年蕭泰然先生的第二部協奏曲《C調大提琴協奏曲》,仍是他的大力之作,在1992年由曾道雄指揮臺北縣文化中心管絃樂團、歐逸青擔任主奏首演。(內容引述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位校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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