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書法史
在訪談洪新民老師的過程中,《甘城輝煌》團隊注意到臺灣在日治時期的書法教育相當扎實,但光復後隨著科技進步,進入人手一機資訊時代的臺灣,書法課反而跟著消失了,讓《甘城輝煌》團隊對臺灣書法教育的歷史演進過程及現況想要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甘城輝煌》團隊將臺灣書法教育的演進歷程分為五個階段:
西元一六六一年明朝遺臣鄭成功將荷蘭軍隊打得落花流水,西元一六六二年二月一日荷軍訂下降約撤離,鄭成功占領臺灣建立南明小朝廷,許多飽學詩文書法兼優的中原人士搬來臺灣居住,中華傳統文化首度大規模傳入,在臺灣廣設書院,推展文教,除詩詞、歌賦、經學的傳授之外,書法、繪畫的傳習也是重要的一環,成為早期臺灣書法發展之啟蒙階段,並有一些作品被流傳下來。
西元一六八三年施琅攻占臺灣,正式劃歸為清朝的版圖,在臺設立五、六十所書院,實施科舉制度,清朝科舉選拔相較前朝更重書法。初期臺灣因為經濟蕭條只求溫飽,再加上科舉風氣不太興盛,能在讀書寫字方面有所成就的學子不多。到了道光年間宣布特別從臺灣錄取進士,並受到臺灣知府重視文教、民生經濟繁榮的影響,興學風氣鼎盛,學子們為了通過清朝科舉選拔,一看書法,二論文章,必須精研「館閣體」點我看註解,無不對書法趨之若鶩,臺灣望族重金禮聘大陸書畫名家,一時之間人才薈萃,書法成就大有進展,全臺出現三十八位進士、三百二十位舉人、秀才更是恆河沙數。洪棄生老師便是生於這個時期鹿港地區知名的秀才。
西元一八九五年,爆發甲午戰爭,清廷戰敗割讓臺灣給日本,中止了科舉考試,當時臺灣的文人雅士組織「詩社」,透過詩詞書法作品溝通交流,展現自身的文學書畫藝術涵養,進行風雅社交。日本民間有茶道、花道、書道傳統生活習俗,認為寫書法是一種文化的表徵,從日本來臺的臺灣總督府官員廣邀臺灣文人吟詩作畫,詩詞與書法成為臺 日書畫人士交流的媒介,開啟臺灣「詩社」的空前興盛時期,有助於臺灣詩文書畫的發展。臺灣總督府設立公學校及高等科提供臺灣本島兒童就讀,「習字」(書法)課程是必修的基本科目,每週上二至三節課,有完整的課程設計、專用的書法教科書以及受過專業培訓的書法老師,傳授片假名、平假名、楷書、行書及草書,讓學童(如洪新民老師)具備扎實的筆墨工夫,臺灣社會經常舉辦各種書法活動,有紙上書法展、獎賽展、月例競書、書畫作品展覽會等,培育出不少書法人才。
民國三十四年,日本無條件投降,十月二十五日,中華民國從日本接管臺灣,書法仍列入學校課程,國民小學有獨立的寫字課。民國三十八年,于右任、溥儒等著名詩人書法家相繼遷居來臺,對於臺灣書法水準的提升與發展影響深遠。民國六十四年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規定國小自三年級實施每週一節寫字課,寫字課中包含毛筆教學與硬筆訓練,作文規定一定要用毛筆書寫,老師須用毛筆批改;中學六年雖然沒有書法課,但有臨帖寫書法的家庭作業。民國八十二年修正公布之《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規定,中、高年級每週上一節寫字課(含書法),毛筆字先習中楷、大楷,後習小楷,以配合兒童的身心發展,要讓學生了解與學習對聯與春聯的傳統藝術,並能欣賞碑帖,使書法教學得以名正言順,並開放民間出版書法教科書,使臺灣小學階段的書法教育風氣較為蓬勃發展。
為了促進社會追求進步、提升國家競爭力與回應民間教改呼聲及行政院 教改審議委員會建議,教育部提出「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政策規劃,於民國九十年九月正式於國小低年級開始全面實施,重視「能力指標」,以培養學生學以致用、解決問題與自我探索的生活基本能力為主要設計理念,而忽略了文化涵養的學習,將國文和英語統整為語文領域,國小國語由每週十節減為五節課,教學時數嚴重縮減導致學生的語文能力下降,缺乏國學和傳統文化上的認識。「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規定,國小「三年級以後,毛筆寫字教學,得視教學需要,規劃定時教學,或配合綜合活動,利用社團延伸教學」,每週並沒有明確的書法上課時數,交由各縣市採取彈性的作法,使得不少國小書法課從課表中消失了,書法教育不受學校重視,淡化學生對書法學習的熱情與動機,書法的傳授只能仰賴秉持著文化傳承理念的民間書法教室撐持、維續,使得臺灣的書法發展在東亞文化圈中已敬陪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