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樂的定義:
我們先定義何謂流行音樂,流行音樂和人們普通知道的古典、爵士、搖滾樂有什麼區別,古典音樂據我們所知,是古代皇宮貴族在聽的,爵士樂則是早期黑人的Blues演變而來,傳統搖滾樂的特質是在節拍及節奏的設計上,早期搖滾樂的歌詞內容都是取於黑人的Blues、白人的鄉村歌曲兩者的混合,現代的流行音樂基本上是突顯故事的內容,在節拍上是以四拍為一小節的單位,鼓手的重音通常是落在第四拍上,關係和弦進行方面,早期都是把音樂形態加強在第一和第三拍上,台灣流行的歌曲比較少用一些特殊的和弦來作曲,在樂器演奏上,也比較沒爵士樂來的那麼自由,在情感的表達上,也沒搖滾樂來得顯明,是比較壓抑情感的表達方式,隨著國人演唱風氣改變,卡拉OK的盛行,一首流行歌曲的誕生主旋律愈來愈簡單化,流行歌曲利用動源的和聲來強調歌詞中情感的部份,一首歌的重點是在於流露出來的情感與衝擊,及對聽眾的影響力,在瞭解流行音樂後,來慢慢發現編曲上那些是值得注意的。
流行音樂(英文:Popular Music或POP music),亦稱流行歌曲、現代流行音樂,是指廣泛被大眾所接受和喜歡的音樂。現代流行音樂又可作商業化運作,有時稱作商業音樂。和流行音樂形成對比的音樂形式是古典音樂和民族音樂,由於不同時期,所流行的音樂皆有不同。不過就當前認識上,是以大眾傳媒廣泛傳播的音樂,通常有如下特點:
•電子化:通過不同的電子平台出現,例如電視、廣告、電影、動漫、MV
•商業化:以音樂公司與合約歌手的形式推出歌曲,並作為商品銷售,形成一個龐大的產業
•娛樂化:以娛樂大眾為目的
•偶像化:包裝歌手並使之吸引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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