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關於煙草起緣,陳松峰、陳文峰所作之《菸史見聞錄》有堪稱詳實的紀錄,該書整理明清以來關於煙草傳播、種植、吸食方式的文獻,據《菸史見聞錄》記載,關於煙草記錄最早見於張介彬《景岳全書》:

煙草自古未聞,近自明萬曆(1573~1620年)出於閩廣之間,自後吳、 楚間皆種植之矣。……而今則西南一方,無分老幼,朝夕不能間矣。台灣菸草在清朝劉銘傳時期即開始鼓勵種植,原本種植中國種菸草,在大正2年(西元1913年)日本人引進黃色種菸草在花蓮試種,之後收穫極佳,於是取代原來中國種菸草,在民國58年達到全盛期。菸草在1905年日本人即實施專賣,比酒類1922年還要早。

從日據時代台灣菸葉大約區分成五個菸區:台中、嘉義、屏東、花蓮、宜蘭(民國51年取消),烏溪南岸的菸園屬台中菸區,台灣在民國75年加入關稅與貿易總協(GATT,WTO的前身),開始開放之路,民國76年開放美國菸酒進口。從民國81年國產菸市占率逐年下滑,民國77年公賣局取消菸草委託種植。民國82年鼓勵菸農廢耕,民90年後取消專賣制度,此時台灣菸草種植面積只剩最盛期的五分之一。

香煙是一種嗜好品,香煙的原料-菸葉,是全世界栽培面積最廣的非糧食作物,也因此,菸葉被看做是「貴族植物」或「現金作物」。以民國74年為例,國產香煙銷售量近三百二十萬箱,也就是三百二十億支香菸,為當時國庫增加巨額收入。所以,無論是日治時期還是光復後,菸葉種植在台灣,一直都是專賣制度,生產、銷售,都由政府獨占。同時,菸農的身分背景、菸農家庭的資金成本,種菸的土地面積和栽培技術,以及燻煙的硬體設備,都必須合乎政府規定,才能夠獲得種菸的許可,而菸農辛苦的成果,政府也會以保障價格予以收購。菸農為國庫賺進大把大把鈔票,政府採取兩手策略控制菸農生產,一是嚴格管理栽培,二是提供優渥利潤回饋農民。

民國55年,一甲地生產的乾燥菸葉,年收入約四萬六千元,當時一位公務員的平均年薪,是兩萬六千元,可見作為農民的副業,收入可謂非常優渥。民國58年,全台種菸面積11952公頃,是種菸面積最多的一年。

民國76年,政府開放洋菸進口,五年後,菸葉面積急速萎縮到7442公頃。

民國91年初,台灣加入WTO,同年年中,台灣菸酒公賣局改制為台灣菸酒公司,廢除專賣制度,兩年之內,台灣的菸葉面積,驟降到1112公頃。面對國際菸商的競爭,台灣菸酒公司幾乎毫無招架之力,對他們來說,再繼續收購國產菸葉,只會讓菸酒公司的香煙銷售量,也跟著衰退下來。

所以,這個時代,是政府保不住國產菸業的時代!前台灣省菸葉耕種改進社社長張騰芳說:「想到菸葉,我就心痛,我這輩子最用力的時候,就是在菸業鼎盛的時期,現在,菸田那麼少、菸農那麼老,好像我的人生就這樣慢慢歸零!」但是誰願意如此認為呢?我們寧願相信,一定有一些新的力氣,正在不同的田野上慢慢醞釀著。菸農選擇無言吶喊零落的菸田,無聲地鋪陳在平原上,迎風搖曳的菸葉靜靜地向我們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