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了解眷村改建的情形,我們透過厲耿桂芳議員辦公室的協助,採訪到了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羅世譽科長以及林育秀股長,由他們兩位來幫助我們了解眷村改建的緣由和現況,都發局的前身叫做國宅處。 |
民國 60年左右,已有二十多年歷史的眷村日見老舊,不勝修繕,加上眷戶因空間不足而自行增建或改建,因而造成居住環境的惡化。國防部在民國66年間研議改建老舊眷村,並於67年訂定「國軍老舊眷村重建試辦期間作業要點」,據以改建眷村,以照顧軍眷並改善其居住品質。依據該要點,國防部可以與省、市政府合建國民住宅,也可以自行興建來改建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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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採用與省、市政府合建的方式,則由國防部提供眷村土地,省市政府除了提供興建資金外,並負責規劃、設計、發包、施工、計價、配售及管理,完工後所興建的樓地板面積則是對半分配。」羅叔叔說:「軍方分回的部分,除了安置原眷戶外,剩下的部分就配售給有眷無舍的官兵;省市政府分回的部份,則配售給符合國宅承購資格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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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達到照顧軍眷的目的,並減輕眷戶購屋的負擔,市政府在眷村改建的這段期間,會發放拆遷費及房租津貼,並以土地價款的 69.3%做為眷戶購屋的補助款,剩餘的部分就由眷戶自行負擔。」林阿姨也做了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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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於民國 69年與市政府府簽訂了「合作運用眷村土地試辦興建國民住宅協議書」,各軍種依據這個協議書提供所列管的眷村土地,與市政府合建,並簽訂個案協議書,以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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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70年間軍方大量提供位於市中心區大型眷村土地,如大安國宅、興安新村及成功國宅等三大眷村,興建了5仟7百多戶國宅。此外,忠駝、中正、湖光、青年、正義、延壽等國宅,亦都是超過千戶以上的社區。80年初期可提供改建眷地已明顯減少,除松山新村為2,000戶大型社區外,其餘均為200戶以下的小型眷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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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40年左右,所蓋的眷村都是在當時台北市的邊緣地區,但隨著都市的發展,這些原本的邊緣地區逐漸成了都市的商業或住宅區,這些老舊低矮的眷村,不但阻礙了都市的更新,對寸土寸金的台北市而言,土地的利用價值也太低了!」羅叔叔說:「眷村改建不僅大大改善了軍眷的居住環境,同時也提供了平價國宅給台北市民,更促進了都市的更新及發展。眷村改建對台北市政府和軍方來說,是互蒙其利的。此外,改建後的眷村,除了原有的眷戶外,也有一般市民,『竹籬笆』這個名稱就不再適用於眷村了,因為它和外界已經沒有任何隔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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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88年,為配合中央政府緩建國宅的政策,加上民間建築業的蓬勃發展與多樣性,足以提供市民住宅的需求,因此市政府不再興建國宅,國宅處階段性的任務已完成,於 92年3月3日 併入都市發展局,除繼續辦理未完工國宅施工、配售外,並轉型辦理住宅業務,不再涉足眷村改建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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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國 69年軍方合作改建眷村至今, 市政府總共改建了77處眷村,興建29,453戶國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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