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重建是條漫長的路,為能迅速推動莫拉克災後重建工作,馬英九總統於2009年8月15日召開國家安全會議,裁示中央與地方應分別設置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推動重建工作。行政院乃以任務編組的型態,於2009年8月15日成立了「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以下簡稱重建會)」,負責規劃與推動重建工作。

  2009年8月27日,立法院也《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通過,並於2009年8月28日公布施行,其中的第四條規定讓重建會組織得以建立於法源依據上。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4條:

為推動災後重建工作,由行政院設置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負責重建事項之協調、審核、決策、推動及監督。

 

  行政院重建會設置委員36人(十二位行政部門代表、九位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七位災區縣市首長、八位災民代表),組織包括:綜合規劃處、基礎建設處、家園重建處、產業重建處及行政管理處等五處,全力推動災後重建工作。

  重建會召集人由行政院院長兼任,而闢劃莫拉克風災後守護台灣的重建大計是劉兆玄院長,龐大的重建計畫就是劉兆玄院長時規畫、定案。之後歷任召集人吳敦義院長、陳冲院長及現任江宜樺院長,也都依既定方針推動重建,展現了莫拉克災後迅速重建的奇蹟。

  此外,重建會由執行長負責執行重建策略,歷任執行長分別是蔡勳雄執行長、林中森執行長、及現任的陳振川執行長。

行政院重建會組織架構圖

《圖片:頑固鷹群繪製》

 

  莫拉克風災受災地區大多是中、南部地區,行政院重建會成立後,乃於高雄建置南部辦公室,縮短行政事項的時程,與災民能夠短距離接觸,了解災民所需,迅速進行相關重建工作。

  重建會工作範圍面積將近半個臺灣,且多屬偏遠高山地區,但相關人力卻不多,大約五十人,大多由各部會人員調兼,雖然是有限人力要辦理多項相關工程、家園及產業重建等工作,但所有成員在陳振川執行長帶領下,勞心勞力親自奔走各災區,與民眾面對面溝通、協調,及時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以愛心、責任心擔負起重建大任。

  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的內容,條例適用期間為三年,應於2012年8月29日屆滿,而行政院重建會也應隨之結束,但為了能夠繼續推動重建未及執行的計畫與工作,立法院特於2011年通過修正案,修正第30條條文,讓莫拉克重建 三年期限得延長兩年。2012年行政院重建會第29次委員會議隨之決議:莫拉克災後重建工作酌予延長,延長期間最多以兩年為限,行政院重建會組織也配合延長。 然根據修正案內容,重建會亦將於2014年八月解散,成員則各自歸建原單位。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30條修正條文: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適用期間為三年。本條例施行期滿未及執行部分,必要時,得經行政院核定酌予延長,延長期間最多以二年為限。

 

《參考資料》

網站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莫拉克88news

書籍(行政院重建會出版)

重建三週年成果彙編、愛與希望的天空、八八重建報、啟動希望心經濟、

告別莫拉克 88心感動、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作業程序參考手冊、

莫拉克颱風災後救助與安置、在廢墟中站起來-莫拉克災後校園重建

文件

莫拉克颱風災後家園重建計畫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區產業重建計畫

莫拉克災後重建耀動計畫

世界展望會八八水災重建周年關懷回顧

莫拉克颱風災後永久屋基地文化種子培訓計畫

101年12月底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績效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業務77 題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