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27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30702645號
老師:您好!
您於103年1月20日致本會首長信箱之郵件,所提貴校同學想瞭解「雞蛋生產系統定義與標準」之相關問題,敬說明如下:
一、有關「制定『雞蛋生產系統定義與標準』的理念」:
各國畜牧生產均源自家庭飼養,透過科學化管理的引入,轉變為企業化集約式生產,我國亦然,在民國50年以前係以傳統農家生產模式,民國46年首次自美、日引進傳統籠飼,其後持續引進歐美現代化飼養管理技術及自動化生產設備,逐漸轉型為成集約專業生產經營模式。傳統籠飼的快速興起係為提升生產效率、疾病管理、營養平衡及雞舍環境控制等,迄今仍為各國在蛋雞飼養採用的主流方式。
惟近年來,國際間開始發展畜牧友善飼養,國內亦有少數蛋雞業者投入相關飼養方式。為因應此新興議題,並使國內友善生產雞蛋之標示趨於一致,本會爰就豐富化籠飼、平飼及放牧等3種友善生產系統,根據我國適地性環境狀況,邀集各界專家學者研議其具體定義及內涵,研擬完成「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詳如附件)。
二、有關「友善蛋雞生產的定義」:
友善生產與人道飼養、動物福利的概念是一樣的。
三、有關「會由那些民間認證機構來執行?他們具公信力嗎?為什麼不由政府單位來認證?」:
歐盟係配合蛋雞禁止使用傳統籠飼之實施,一併推動雞蛋生產系統之強制標示,其逐步透過科學研究、產業配合及消費端認同,歷經20多年的努力,以緩步執行方式推動。而除歐盟外,美、紐、澳、日等國,均未以法令全面強制標示雞蛋生產系統,相關友善產品的標示或認證多由動保團體、產業團體或其他第三公正單位推動,鼓勵有意投入的業者自願參加,逐步建構消費者對福利蛋品較高之願付價格,以有效結合生產者及消費者的力量。
我國立法院於101年召開公聽會討論本項議題時,鑒於我國目前採傳統籠飼生產之雞蛋占95%以上,故決議雞蛋生產系統之標示目前不宜強制,可先由產業自發推動,故現階段雞蛋友善生產系統之標示,係循美、紐、澳、日等國模式,先由民間自願性推動。至於未來會有那些民間認證機構投入,目前尚無法掌握。
四、有關「由民間認證機構執行,政府如何做監督與把關來保障消費者權益?」:
雞蛋屬重要民生消費食品,國人平均每人每年食用280枚,現行標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範,標明生產者資訊、商品成分、法定度量衡及製造或有效日期等事項。其雖未強制須標示雞蛋生產系統,惟本會已將「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函送衛生福利部,遇標示友善生產蛋品相關案件時,該部可參考指南判斷是否涉及標示不實,本會亦將提供相關協助。
五、有關「想參加的飼養場如果技術及資金有困難時,會提供甚麼樣的協助?」:
本會已邀集學者專家成立友善雞蛋生產技術輔導團隊,可提供有意投入友善飼養之業者技術諮詢。另將與養雞產業團體合作,宣導養雞業者週知「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相關內容,並酌予補助費用協助業者參與認證。
六、有關「目前有確定的公布時間嗎?」:
「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已於103年1月23日函請相關單位參用。
七、有關「消費者要如何識別?驗證後會有識別的標誌嗎?會像國外一樣在包裝或蛋殼上做區別嗎?」:
因現階段係由民間自願推動,雞蛋產品上之驗證標示將由生產業者或驗證機構自行規劃設計。
八、有關「如何向消費者做宣導?」:
友善雞蛋生產方式因生產效率不及傳統籠飼,故生產成本較高,市售價格也高於一般雞蛋,消費者是否願意付更高的價格購買,實影響投入業者生計及相關工作推動。本會除將持續各式管道宣導民眾動物保護觀念,並將視投入業者及認證狀況,適時規劃相關宣導行銷活動,以提高商品曝光度及建構民眾對友善畜牧的概念,亦請消費者多支持發展友善飼養模式業者所生產的蛋品,以共同提升動物福利。
九、有關「『雞蛋生產系統定義與標準』大致的內容包含哪些項目?」:
「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包含3種友善生產系統之定義與基準,其中豐富化籠飼之定義為雞隻可在籠內自由活動,且應提供雞隻滿足行為所需設施,如巢箱、磨爪、可誘發雞隻扒地及覓食等自然行為之設施等,平均每隻雞所分配面積應超過750平方公分。至於平飼之定義則為雞隻可於室內或戶外之床面或地面上自由活動,平均每隻雞所分配之室內面積應超過800平方公分。另放牧之定義為雞隻可於室內及戶外之地面自由活動,平均每隻雞所分配之室內面積應超過800平方公分。其餘尚包含雞籠高度、棲架長度、棲架間隔及巢箱密度等條件,期於生產過程兼顧動物福利及實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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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畜牧處動物保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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