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羹」和「肉焿」是一樣的意思,「羹」是正體字,在所有字典裡(包括康熙字典),都找不到「焿」這個字,有可能是字音相同,在台灣一般生意人慣用的俗體字,久而久之,大家也習慣,所以延用至今。因為中華民族的飲食文化歷史悠久,「羮」是正體字,所以「羹」也留下了許多的歷史,羹到底有什麼秘密呢?讓我們一起來挖掘「羹」的歷史吧! 【分一杯羹】在西元前203年,楚漢持續對峙,項羽把太公(也就是劉邦的爸爸)放到一個很高的砧板上面,威脅劉邦若不投降就煮了太公,未料劉邦回答說:「吾與羽俱北面受命懷王,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幸分我一杯羹!」意思是:「我和你一起接受楚懷王的命令,結拜為兄弟,我爸爸就是你的爸爸;你真的要煮你爸爸,也分我一碗湯吧!」這時候項羽非常的生氣,本來就要把太公殺掉,因項伯的勸阻,太公始能倖免。同年後不久,形勢於楚軍漸漸不利,項羽就把太公與呂雉(劉邦的太太)送還劉邦,以換取楚漢以鴻溝為界! 這就是「分一杯羹」的由來。 |
美味可口的鴨肉焿 |
【閉門羹】最早的典故就是古時妓女拒絕客人進門,僅作羹待客而不與之相見,引申的意思是「拒客之意」。只是現在的人都只說閉門沒有「羹」囉。
王建的詩裡,提到的【洗手作羹湯】,古時候在新娘嫁過門的第三天,按照習俗開始進入廚房烹煮飯菜了。只見新娘子先將雙手洗乾淨,接著就開始切肉洗菜,煮成了一碗肉湯。因為她才剛嫁進丈夫家,還不熟悉婆婆的口味,於是就請小姑先品嘗,藉這樣來揣摩婆婆的口味,希望可以做道好菜來孝敬婆婆。
據說唐朝時隨著絲綢之路的開通,到長安城池(今西安)經商的阿拉伯人增多,旅行者傍晚搭起帳棚,架起鍋來燒著羊肉湯,商人們端起好的肉湯,搭配從家裡帶來的餅 (一種烤製而成的麵餅,成熟風乾便於保存) 伴著食用。由於饃太硬,一些年長的就將湯和餅倒鍋裡去煮,當時稱為【羊羹】,這就是泡饃的雛型。
肉羹(ㄖㄡˋ ㄍㄥ),摻雜有肉片,且調以五味的稠湯。如:「牛伯伯賣的肉羹口味道地,遠近馳名。」肉焿ㄖㄡˋ ㄍㄥ(參考教育部異體字字典,可以知道「焿」的字義等於「羹」)。羮:又稱濃湯或糊。是指食材放入湯汁內,煮滾後加入蕃薯粉或太白粉水勾芡,使湯汁濃稠。和「燴」不同的是,燴是「物多汁少」,羮是「汁多物少」。「焿」這個字並不是新創的,其實現在的「焿」字就幾乎取代了「羹」字,所以米粉羹、魷魚羹、土魠魚羹的「羹」也可以寫成「焿」。
常見的臺灣民俗食品:一種需經勾芡、加料的濃稠羹湯。作法雖似傳統的羹,但在「魷魚焿」、「肉焿」上多用此字。吳瀛濤.臺灣民俗.第九章.食住.飲食攤:「焿類:魷魚焿、肉焿、蠔仔焿。」指用來煮成的魚或肉的材料。外表需裹以魚漿,事先煮熟待用。
而肉羹和肉焿有什麼不同呢?依據某些書上的記載,在做法、口感、外表可是有所差異呢!做肉焿的材料如下:豬的後腿肉切條、魚漿、米酒、太白粉、麵粉,而做法如下:先把米酒拌入豬肉條中,再把魚漿、太白粉、麵粉拌入豬肉條,攪拌均勻,然後將肉條放入熱水中燙熟,待肉條浮起即可撈起備用。至於口感呢,吃起來有點像貢丸。所以這個肉焿作法就和吳瀛濤的書【臺灣民俗】所描述的一樣。
現在來說明肉【羹】的作法,肉羹是用肉切條裹粉去做出來的;而肉【焿】則是加混合漿(有魚漿碎肉塊)去做成的。所以一般我們所吃到肉羹麵,裡面的肉條有著太白粉包繞著感覺就是屬於這類的肉羹。根據我們實際的觀察發現,真的在賣肉羹的小吃就是有這兩種的煮法,一種就是使用【羹】的方式,也就是完全一大鍋子的羹湯,所有的食材都在裡面了,所以老闆直接將湯汁盛入碗;另一種【焿】的作法就是將外加的食材(肉條)滾燙煮好後放置在旁邊,等客人點餐之後,先將湯汁盛入碗,再來另外加入這些肉條。
這次我們專題研究的【龍門路北港鴨肉焿】,不屬於一般的豬肉食材製作的肉焿和肉羹,因為鴨肉並沒有裹粉入鍋,也沒有預先水滾燙過之後外加。是不屬於上面所說的分類方式,可能是因為食材的關係,所以有著介乎肉焿和肉羹之間的特別做法。 肉羹、鴨肉焿雖然好吃,但有些人就是不愛吃,例如:知名部落客彎彎,在書中就提到,他最害怕吃的食物就是肉羹,因為吃起來黏糊糊的很噁心,畢竟羹類的食品是台灣民眾很喜歡的小吃,可是羹因為大量使用芶芡,加上調味料等提味。食材原料幾乎都是肉類且蔬菜搭配比例偏低,口味多油多鹽且熱量偏高,所以在享用美食時候適量就好,以免影響身體健康。 |
焿大部分都加太白粉勾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