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夜市的功能
夜市的經濟功能主要在於
1、形成分佈廣泛的銷售網絡。
2、它不但提供小型製造業一個非常有效率的銷售網絡。
3、夜市生意提供了一個較一般工作機會更好的收入。
4、夜市本身提供臺灣的勞工一個短期具有彈性的勞動市場,使得一般民眾可以用低資本的投入達到創業的目標。
5、藉由低廉的價位吸引消費者的聚集,並得以將倉庫中的存貨予以有效的清除,形成低價消費的次級市場。
三、臺灣夜市的起源
早期農業社會交通不發達,物質缺乏,消費力低,固定式的商店稀少,流動臨時攤販多,村民常整日勞動而少有休閒時間,由趕集、湊熱鬧、討價還價、東挑西選的購物行式逐漸轉化為今日的夜市。台灣最早的夜市是在舊市中心(如台北市的大稻埕)出現,它們由小吃攤的聚集逐漸聚市而形成夜市。夜市開始在臺灣形成之初,是以每晚皆開市的型態呈現,而非在某些時段開放的「定期市」,但現今在都會區邊緣及鄉下地區盛行的流動夜市,則是1970年代後期交通發達後才盛行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