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術語
1.巴洛克式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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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建築(Baroque
Architecture)起源於十七世紀的義大
利,將原本羅馬人文主義的文藝復興建築增加了新的華麗、誇張及雕刻風氣,以展現出國家
與教會的專制主義的豐功偉業。這種新式建築着重於色彩、光影、雕塑性與強烈的巴洛克特
色。巴洛克建築的典型特徵是橢圓形、橄欖形以及從複雜的幾何圖形中變化而來的更為複雜
的圖形。用規則的波浪狀曲線和反曲線的形式賦予建築元素之動感的理念,是所有巴洛克藝
術最重要的特徵。
2.多立克式:是希臘古典柱式中最早的柱形。具有簡單的柱頭和柱座,表面是長條凹凸
狀。
3.科林斯式:希臘古典柱式之一,柱子上面的柱頭有一個鐘狀的四方形,下面有四個渦
捲,還有美麗的捲葉狀裝飾。
4.亭仔腳:一般俗稱的「騎樓」。是一種過渡性的空間設計。
5.柱珠:位於柱子之下、柱礎之上,類似凳子的台座。
6.拱頂石:位於圓拱頂端中央的石塊稱為「拱頂石」。
7.牌樓:屋身的正立面,本省師傅習慣稱之為「牌樓」。
8.街屋:一般是指位於市鎮鬧區街道兩旁的房屋。
9.裝飾性紋樣:大多出現在山牆及二樓窗台的下緣附近,具有增加美感、象徵吉祥的意
義。
10.磚疊澀:以磚塊逐層往外伸出或縮入的裝飾性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