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28(1985)年,日本以武力接收台灣後,建立以總督府制為主的殖民統治,清朝的各項制度皆遭變革。在教育設施方面,府縣儒學、書院、社學等官辦學制全遭廢絕,日人於臺灣總督府治下,以日本國內教育制度為準據,別創新教育制度,以遂行其殖民教育政策。指有民間的書房、私塾依然存在。日人載台灣所創辦的初等教育,是採取差別待遇及隔離政策。臺灣學子就讀公學校,日本人就讀小學校。小學校之辦理,是依日本國內制度,師資、課程、教學、教材、設備及經費甚至教師薪俸皆比公學校為佳。
大正8(1919)年1月4日,總督府首次發布《台灣教育令》,開始較有系統的建立台灣各級(初級、中級、高級及職業學校)教育系統,但還是採雙軌制,日本籍學生的教育依據日本內地法令,而台灣人就讀的學校,教育內容仍比日本同級學校程度低,修業年限較短。這一年,日本首次指派文官背景的田健次郎就任台灣總督。田健總督為因應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世界各地興起的「民族自決」的思潮,統治採取較開明的作風,逐步取消台日教育的隔離及差別對待。田健治郎任內,致力於公學校的增設,以普及初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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