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公圳沿革
曹公圳介紹

清代的曹公圳灌溉範圍,跨高雄縣、市,即現今高雄縣的鳳山、鳥松、大寮、林園、大社、仁武及高雄市楠梓、左營、鼓山、三民、苓雅、前鎮、新興、前金、小港等行政區,與高雄農田水利會所屬曹公圳灌溉區域相近。

道光十七年(1837年)正月,曹謹奉檄來台蒞任鳳山知事。曹謹上任後,即巡視田畝,尋察水源,至九曲塘(現在九曲堂)下淡水溪(現在的高屏溪)邊看到滔滔流水,喟然漢曰:「此是造物者置之,而以待人經營者也,奈何前人置之不理,毋乃暴殄天物歟!」,於是曹公乃決定引下淡水溪(高屏溪)水源,以灌溉縣下大多數的「看天田」,並召集富賈仕紳及技術人員商量開鑿圳道的計劃。

道光十八年(1838年)巡道姚瑩命知府熊一本驗收成果,熊知府於道光十九年春躬臨圳頭勘查,稱譽曹謹為「賢吏」,為表旌曹謹倡建大圳之功,將該圳命名為「曹公圳」,並撰寫「曹公圳記」,刻立石碑永誌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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