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精神中心>>古代安全中心

古代安全中心

清衙門之代言

古右昌四廟宇廟照片

右昌四大廟在地理位置上恰好形成一個菱形圖案。

元帥廟自明末建廟以來,由於位居對外交通孔道上,占了地利之便,故入清後變得更是繁榮,漸成當時右昌的人文彙集之處…。

古碑相佐證

古碑照片

在元帥廟左廂壁上,鑲有一塊花崗岩製成的百年石碑。

今在元帥廟左廂壁上,鑲有一塊用花崗岩製成的石碑,這塊石碑也是元帥廟所有的碑塊中最古老,大約距今有百年之久。廟公告訴我們:「此石碑在清朝時,原本是樹立於元帥廟前,後來在民國七十四年元帥廟改建時,才被鑲嵌在牆壁上。」

孫楚華老師也說及此塊碑文,代表著元帥廟在古清代具有非常特別的意義。此碑文主題是「嚴禁惡丐強索橫行碑記」,立碑時間是清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由當時的福建台灣府府鳳山縣正堂下的禁令,查高雄縣文獻叢書(簡史、人物誌),當時的鳳山縣知縣正式郭兆榮丁曰健二人。

碑文之內容

碑文照片

碑文的自至今清晰可見。

碑文照片

碑文內容有近千字左右。

原碑文很長,近有千字左右,碑文內容大致如下:

「…莊等本庒,自數年來遵照道憲勒碑條例施級:不意邇來鳳山寮丐首沈滿等人三五成群,每逢庒人舉行迎神賽會或婚喪喜慶諸事時,即搶索錢財;若不從則橫行無忌,竊搶家物,紛紛較鬧,不壹而足。….除誠批示並將現行條款開列外,合再勒碑示禁。……禁乞丐三五成群,陽為求食,暗肆掏摸;凡於僻路孤村,尤敢恣行不法,大為地方之害,自應一律禁止。倘敢故違,許該地保商民人等擎解,定即按例懲治,決不寬貸。道光貳拾柒年拾壹月拾捌日給立。」

專家話古碑

專家話碑文照片

此為有歷史價值的「嚴禁惡丐強索橫行碑記」。

專家話碑文照片

元帥在清末時期扮演衙門的發言人。

透過孫楚華老師解釋此塊碑文內容,由此可讓我們端倪:當初右昌元帥廟附近地區的乞丐已到目無法紀的地步,深為地方人士之苦,甚至聚集成群、形成幫派,不僅搶索肆行、鬧事偷盜無所不致,甚至趁鄉民正在辦喜事、喪事之時,藉機鬧事搗亂,惹人討厭,終於引起地方仕紳不滿,聯名向官府告狀,方由鳳山縣長親自下禁令。公文中規定了乞食的範圍、錢財數目,並不得搶索等事宜,否則提乞首一併究治,按例懲治,決不寬貸。

此禁令並經刻石為記,豎立在「元帥廟」廟口前,以示警惕。由此可知:道光年間,元帥廟已算是當年鳳山縣熙來攘往、人潮聚集熱鬧的街市中心區,自然而然也成為流民和乞丐逗留的場所。在以前資訊不發達的時代,張貼公告刻石立碑於廟前,其傳播範圍和效果遠大於張貼官府衙門前,而清朝時期的「元帥廟」正是扮演古代衙門發言的角色。

  • 參考資料:
  • ◎『高雄市發展史』 民國七十七年元月,高雄市文獻會
  • ◎『高雄市右昌四座大廟的沿革暨祭儀』 孫楚華
  • ◎『高雄市右昌元帥廟的沿革暨祭儀』  高雄市楠梓區元帥廟*三山國王廟管理委員會
  • ◎『高雄縣文獻叢書(簡史、人物誌)』 民國八十六年四月,楊碧川,高雄縣政府出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