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策


制定對策
前年(2017)環保署與多個環保與公民團體,共同建置「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這是臺灣面對國際性塑膠污染跨出的第一步。

經過半年的政策參與、擬定,以及跨部會討論與評估,(2018)去年2月,海廢治理平台發布「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擴大減塑政策範疇,並加快腳步,預計臺灣將在 2030 年全面禁用拋棄性塑膠製品,包括塑膠袋、免洗餐具、外帶飲料杯及塑膠吸管等。特別是塑膠吸管,將從今年(2019)起列入限用項目,屆時,臺灣有機會成為第一個限用塑膠吸管的國家。

「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是第一個政府與民間團體共同規劃的政策綱領,重點涵蓋4個面向:

  1. 源頭減量  3.  預防與移除 
  2. 研究調查  4.  擴大合作參與

行動實踐:環保團體

環保團體已經展開臺灣沿海及沙灘塑膠分佈調查,發現也證實許多小於 0.5 公分的微塑膠已經存在於臺灣海域及其附近沙灘。此外、也計劃在今年增加其他點位打撈,逐步補齊臺灣所有海域以及附近沙灘的微塑膠污染數據資料。樂見於環保署環檢所今年也開始針對臺灣海域、沙灘及飲水中所含塑膠微粒進行相關採樣、調查。期望對於這些環境,能有鉅大的協助與貢獻。
行動實踐:人類

 隨著民眾對塑膠污染海洋的意識提升,淨灘活動與參加人數逐年成長,根據 ICC(國際淨灘行動)統計,塑膠製品高居前五名,與打撈到微塑膠種類相似度高。這也表示,民眾生活常用的塑膠製品,就是海洋塑化的原凶,不僅造成食安風險,也危害海洋生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