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工作

理監事會議

理監事會議

理事長及常務監事主持,每三月一次,由各小組報告每月活動成果及新計畫構想及需求,提交會議裁決。

小組會議

總幹事召集每月至少一次(視需要增加),由理事長或總幹事主持,協調或策劃各小組工作內容及時程。

  • 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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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團隊會議

由各服務團隊(環保志工隊、守望相助隊、媽媽教室…等)隊長召集主持,共同討論活動內容、服務項目及任務分配…等。

  • 服務團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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