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題研究採用《臺灣地名辭書》對於地名的分類方法,在該套書中,一共將地名分成13類,而我們採用其中10類的分類法並合併成9大類,再增設1類為「中國地名」,最後總得10種的分類方式,如下:
1、「相對位置」:指的是和其他的主要道路或是聚落、景觀、街市等,具有相對位置的關係,包含東西南北、上下、
新舊等而命名的道路名稱。
2、「合成地名」:道路連結了兩個或多個地點、地名、聚落等,而以兩地地名之名稱內各一字,合成道路的名字。
3、「原住民地名」:早年平埔族居住、生活、採集的生活領域,漢人移民到此後,用聚落地名記錄了當年平埔族生活
的地方、足跡。
4、「自然環境」:包含地形起伏、河川水文等環境特性的地名。
5、「生產方式」:因生產的活動、方式等,將其生產過程、生產的名稱、身份等搭配希望、吉祥等字句當成路名。
6、「人文設施」:因為特定的人文設施,可能含有歷史的重要性,或地方的特殊性、代表性的建物,或學校等而產生
的地名。
7、「開墾墾戶、紀念人物」:以早年的墾戶或是以從古至今的一些知名人物、紀念人物來命名的道路。
8、「軍事、眷村」: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來臺灣,前後時期臺灣湧入約200萬軍民,政府於是興建眷村,來安置這些
戰後的新移民,這些眷村地區的地名的特性相近,許多與反共復國、軍事、榮民相關。
9、「意識形態、典籍美德」:以古代的典籍、美德等吉祥字句來命名,例如四維、八德、三達德、四書、十三經等典
籍,可以用來感化社會,祈福鄉里。
10、「中國地名」:由於在台的漢人不論是明、清兩代的移民,或是戰後1945年以後才從中國移入的人民,大多是來自
於中國。因此,在臺灣也出現了許多的中國原鄉式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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