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 • 槍 • 刀 • 陷阱 • 獵犬 • 弓箭
原住民的土製獵槍大部分都由族人自己自製,經多年傳承材質上已有大部分的改良,主要分成槍管組、擊發器及槍托部。另外擊發的彈藥主要為多片的鉛塊或多顆的小鉛彈和自製火藥,擊發後成散彈的方式擊中目標。引火的彈藥種類很多,大多使用田徑賽起跑時鳴槍彈藥。
李震遠主任講解;林家威拍攝
使用步驟:
1、 先將火藥由槍口灌入,並以通槍條塞緊,加入一小片易燃燒得紙類(通常用報紙),再以通槍條塞緊。
2、 將些許鉛塊或鉛彈由槍管道入,以通槍條塞緊,加入一小片易燃燒得紙類再以通槍條塞緊。
3、將擊發條拉開,放入引火彈藥。
4、瞄準目標後擊發。
5、若沒擊發出去,則在擊發孔倒入些許火藥,再放引火彈藥即可擊發出去。
各村落或部落欲申請的族人先將槍枝及個人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及費用至戶籍地駐在派出所提出申請,各地派出所將資料物品送至轄區分局檢驗,並將資料交由縣警察局造冊核發證書,轉交回分局烙印槍號後,交回各派出所由申請人領取即可。
以花蓮縣萬榮鄉為例:即西林村、見晴村至西林派出所申請,萬榮村、明利村至萬榮派出所申請,馬遠村紅葉村至紅葉派出所申請,轉交鳳林分局第五組查驗,呈報花蓮縣警局保防科備查,由花蓮縣政府製槍証,一同轉交鳳林分局進行槍枝的編號套印,再由各地區派出所之承辦人領取,請申請人親自取槍枝及槍證。
印有"花警"之槍號烙印
獵人擁有槍枝證明
資料來源:
1.訪談花蓮縣警局鳳林分局退休所長黃順民先生
2.獵槍等申請辦法附件-取自網路http://www.hlpb.gov.tw/doc/20080730104333.doc
3.槍枝提供:萬榮村民蔡保祿先生;鍾玉仙攝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