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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效應

何謂溫室效應】【溫室氣體
全球暖化影響】【京都議定書

一、何謂溫室效應

 

圖片說明:地球難以承受之熱-全球溫暖化
圖片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地球大氣層中因為存在著可以吸放熱能的氣體,它一方面吸收部份的太陽熱,讓地球不至於太炎熱;另一方面阻擋地球在夜晚釋放的熱,讓熱不會全部流散到太空中,使地面不會太過寒冷,產生類似溫室般能維持裡頭栽種的盆栽能夠維持適當溫度的作用,使地表的溫度不致於變化太大。大氣層這樣的效應如同溫室一般,故名為『溫室效應』,而那個可以吸放熱能的氣體便稱為『溫室氣體』。
  大自然在長時間的規律運轉下,地球的大氣層達到平衡,使得我們的環境舒適且適合生物居住。因此,對地球的生態發展而言,溫室效應的影響本來是正面的。但是工業革命以來,由於人類持續大量地的排放溫室氣體,改變了大氣的組成也破壞了原來的平衡,使地球的溫度逐漸升高而形成暖化現象,這些人為產生的不良效應才是現在大家關心的『溫室效應』。

圖片說明:全球氣候系統組織圖,含各氣候組成間的關係、互動及引起氣候變遷的情況
圖片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溫室氣體

人為溫室氣體

主要來源

二氧化碳(CO2)

燃燒化石燃料或其他有機物

甲烷(CH4)

垃圾掩埋場內、畜牧業排瀉物等有機物分解

氧化亞氮(N2O)

燃燒固體廢棄物與化石燃料、農業生產活動

氫氟化碳(HFCS)

冷媒、發泡劑、清洗劑及推進劑

全氟碳化物(PFCS)

電子、半導體業清理與清洗製程

六氟化硫(SF6)

電力設施、半導體、鎂製品


圖片說明:
不同溫室效應氣體與細小微粒在大氣中的相對重要性
垂直線以右的長條代表增溫效應,垂直線以左的長條代表冷卻效應。對流層臭氧與懸浮微粒的影響不太能確定,這些長條可能發生的效應範圍以紅色長條表示,亦即效應的範圍落在紅色長條之兩端內。
圖片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全球暖化影響

  地球溫度確實改變了,而且越來越熱。如果溫室氣體的排放不加管制,預估到2050年時,地球的平均溫度大約會上升攝氏2度,到時候我們居住的環境將會有下述的變化。

1.海平面上升:溫度的升高將增加冰川和冰山融化,減少陸地使用面積。臺灣沿海地區將會增加海水倒灌機會,亦衝擊淺海養殖業生態。

2.降水分布的不平衡:有些地區因此降雨量大增,也有些地區因為過熱而發生乾旱。臺灣則可能是冬季總雨量減少,而夏季總雨量增加。

3.農作物的生產:溫度的上升不但改變了農作物的分布和生長的狀況,農作面積減少,農作物產量也因此減少。

4.公共衛生:持續的炎熱氣候適合傳染疾病的病媒的繁衍,增加導致漢他病毒、腦炎、登革熱、過敏性氣喘等疾病的機率。

5.全球資源分布改變:糧食、水資源、漁獲量等的供應不平衡,引發國際間之經濟、社會問題。

圖片來源:溫室氣體資料庫

*

四、京都議定書

 
圖片說明:人類活動已對全球氣候造成顯著的影響,而這些活動對未來氣候的影響越來越顯著,所以,我們在享受各種能源及資源的時候,也要為子孫留下,生生不息的大自然而努力!
圖片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因應全球暖化造成的氣候變遷,聯合國於1992年通過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協議各國對於六種人為溫室氣體排放加以管制,其中CO2、CH4、N2O管制基準年為1990年,而HFCs、PFCs與SF6管制基準年為1995年。隨後於1997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上,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京都議定書」,要求各國對溫室氣體排放量做出具體減量承諾,工業國家應於2008年至2012年間,將溫室氣體排放抑制在1990年水準以下5.2%,已開發國家並將每5至10年檢討修正減量目標。
  雖然1997年通過了「京都議定書」,但卻未生效。因為生效條件必須 (1)至少55個公約締約國批准 (2) CO2合計量占附件一國家(歐盟、日本等已開發國家與東歐經濟轉型國家) 1990年總量至少達55%。 當上述兩條件達到後第90天起,議定書方算生效。由於美國(CO2占36.1%)與澳洲(CO2占2.1%)退出,一直要到關鍵的俄羅斯(CO2占17.4%)批准後,「京都議定書」終於在2005年2月16日開始生效。截至2005年4月15日為止的統計,總共有 148個國家批准京都議定書的簽署,超越55國的門檻,而且其中附件一國家1990年的累積排放量已有61.6%。

  雖然我國並不是聯合國之會員,無法簽署京都議定書,且目前並無減量責任。依國際環保公約之經驗,我國既使不簽署公約及享受權利,但相關義務,卻仍需履行;諸如蒙特婁議定書、華盛頓公約等,若我不遵守,曾有遭到貿易制裁之經驗。因此,我國有下列幾點理由必須因應公約:

  1. 環境保護的觀點:我國身為地球村的成員,為善盡保護地球之責任,應積極因應。
  2. 避免國際制裁的觀點:若不遵行,恐遭國際未來可能採取之制裁,如罰款或貿易制裁等方式,造成產業之損失。
  3. 提升國家競爭力的觀點:預期各國為因應本議定書都將發展高效率之技術,我國若不及早因應參與國際互動,引進技術,將喪失我國之國際競爭力。
  4. 產業、能源之調適期的觀點:依各國經驗,能源結構與產業政策之調整約需十至十五年時間,及早因應與縝密的規劃,可降低經濟衝擊。
  即使未來京都議定書未能如期生效,我國現階段亦應以「無悔策略」積極推動相關措施。所謂「無悔策略」意指一個國家在因應氣候變遷時,衡諸國際互動的步調與本國特有狀況,所採取的適宜策略,該措施除可減緩溫室效益外,亦存在相關邊際效益。例如:節約能源可為後代子孫保育有限資源;推廣使用乾淨能源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改善區域性空氣品質;植樹造林可改善地區性微氣象形態、防止土壤侵蝕、減少季節性水患發生機率等。

◎文字整理:程琦、陳廷
◎資料、圖片來源: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溫室氣體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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