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建議

 

         

       

        寵物固然可愛,但是在飼養前是否已經仔細想過自己具不具備飼養寵物的條件,養寵物就像養小孩一樣,必須付出愛心和耐心,也必須擁有充裕的時間和金錢,動物是會長大的,不要因為牠小時候小巧的樣子,便輕易決定。寵物也是生命,不是可以前一秒熱衷下一刻就隨意拋棄的,如果這種流浪狗的源頭徹底斷絕,那台灣的流浪動物勢必能夠減少。台灣對於動物的法律規範也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如果對於繁殖業者加以控管,多提倡收養流浪動物,那街頭上無家可歸的動物們,也就不會在有了。

 

        不要仇視流浪動物! 媒體一面倒地強化了閱聽者「流浪犬」等同「危險」的汙名形象,報導呈現一面倒的字眼「野狗傷人」「野狗攻擊」加深社會「仇視流浪動物」的輿論效應。139線道因為不負責任的棄養導致有流浪犬的問題,光靠「捕捉」根本不能解決問題,配合流浪動物TNR(捕捉→絕育→放養)策略,才是兼顧人道與達到控制數量的目標,狗兒的絕育活動,從源頭做起,減少流浪狗的數量,希望創造一個「人犬和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