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願景

 

國家制定動物保護政策的基本目標應是維護動物福利,根據英國政府農場動物福利委員會於1992年提出的動物五大自由,動物有生理、心理、行為、環境、社群等五大基本需求,而動物有滿足此五大需求的自由,動保政策的良善與否與這五大自由是否被滿足有重大的關聯,而這也應是所謂的動物權,不管你愛或不愛這些動物,都應該給牠們最基本的尊重--滿足牠們本所應有的。

 

當然,雖然動物之家收容的動物大部分都是與人類互動頻繁的飼養動物,但是對於野生動物以及海洋動物的保護上卻也是不容疏忽,不同的動物需求不同,也需要有不一樣的管理辦法。野生動物與人類的接觸、互動自然是越少越好,而飼養動物與人們的互動頻繁,要怎麼在經濟、研究以及其他許多面向中取得平衡點是當今最大問題,而海洋動物的濫捕濫撈問題又該如何在海洋保育和經濟利益之間選擇,這些都是動保人員至今一直努力推動的議題或是提出的看法,希望能夠盡快找出解答。

 

而今,台灣的動保人員更希望的是能夠讓動物保護入憲,在憲法當中能夠明文保護動物的自由以及權利,因此近幾年動保人士積極推動動保入憲,希望台灣能趕上先進國家的腳步,讓動物保護正式進入憲法之中。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