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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細說細木作 

1、工藝的定義

  柳宗悅在《工藝美學》中曾說:「工藝品即生活,它們與生活緊密結合。……所有作品都是作為信仰性的生活必需品而製作的,它們不是作為看的作品(觀賞愉悅),而是生活必不可少的物品。沒有這些器物的存在,就沒有生活。」這句話明確指出工藝作品對於人類生活而言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中國自古以來有所謂「百工之藝」、「百工巧意」。百工最初為官名,後來泛指手工業生產者與技藝。台灣傳統工藝乃源於民間日常生活需求,因而有日用工藝之產生,這些工藝作品具有民間樸實感、地方特色及民俗色彩,反映出了人類的生活經驗及智慧。但工藝的意義絕不僅於此,除了日用工藝外,就其性質而言,因為宗教信仰、地方民俗習慣或歲時觀念的不同,因而有宗教工藝、裝飾工藝、玩賞工藝等不同工藝形式的展現,亦即超乎人類基本生存及經營起碼物質生活條件,繼而成為提昇精神境界、滿足審美需求而產生的種種工藝品種,也是常民文化的具體表徵。

 

 (1)廣義的定義

 在《說文解字》中對「工」釋義:「工,巧也,匠也,善其事也。凡執藝事

成器物以利用,皆謂之工。」;而「藝」則是「技術」、「技藝」之意,故「工藝」可解釋成:「製作器物的巧妙技藝」。在《唐書•閻立德傳》中有段話:「父毗為隋殿內少監,本以工藝進,故立德與弟立本,皆機巧有思。」閻立德與閻立本兩兄弟在初唐時除了擅長繪畫,也是工部尚書的大官,主要從事宮殿建築等土木事業。因此,文中所言的「工藝」,指的是包含了繪畫在內的所有技藝,亦即古代所謂的「百工之藝」、「百工巧藝」。另外,在《辭海》中也解釋「工藝」是一種技藝、手藝,將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成產品的工作、方法、技術等。這些皆屬對「工藝」的廣泛定義。 

(2)狹義的定義

《中文大辭典》上說:「Industrial art,應實際生活之需要於各種器物上施以美術之技巧或裝飾者,稱工藝美術,如:細木、髹漆、陶磁、刺繡、鑄造、飾物等皆是。」此句話言明「工藝」是在日常生活用品的基礎之上,加之以裝飾作為目的製作而成的器物,著重在技術上的表現,這是對「工藝」的狹義定義。

 

2、木作家具的由來

  范濂《雲間據目抄》中記載:「細木家伙,如書桌禪椅之類,余少年曾不一見,民間止用銀杏金漆方桌,自莫延韓與顧、宋兩家公子,用細木數件,亦從吳門購之,隆、萬以來,雖奴隸快甲之家,皆用細器,而微之小木匠,爭列肆於郡治中,即嫁裝雜器,俱屬之矣,紈褲豪奢,又以據木不足貴,凡床廚幾桌,皆用花梨、癭木、烏木、相思木與黃楊木,極其貴巧,動費萬錢,亦俗之一靡也,尤可怪者,如皂快偶得居止,即整一小憩,以木板裝舖,庭蓄盆魚雜卉,內則細桌拂塵,號稱『書房』,竟不知皂快所讀何書也!」這段文字說明了「細木」、「木作」的由來是相對於明末以前家具中的「漆作」而言,而文中的「吳門(蘇州府)」是物產豐富、人口眾多之地,而豐饒富庶正是孕育奢靡的溫床,這是促進硬木家具生產的原因之一。

  在明代晚期由蘇州地區率先創制「細木」家具,中國古代家具在這個時期漸漸地由漆器家具轉變為崇尚具有天然紋理木材及精巧手工技藝的硬木家具。再者,明末清初正值吳地文化經濟發展的繁盛期,此時得力於硬木材料的獲得和使用,再加上江南文人熱衷於家具工藝的研究以及對家具審美的探求,因此製作出由優質硬木轉換構成的新穎家具,讓中國「木作」家具的製作和風尚得以風靡許久。由於木材本身具有親和的質感及在紋理上具有一定的密緻度,在施作上方便好用且取材豐富等特質,使木作已成為家具製作的主流。而中國細木家具的出現,已引領新的文化生活,也成為人民生活文化的具體表徵。

 

3、何謂細木作?

木作一般而言分成四大類,分別是「大木作」、「小木作」、「細木作」及「木雕」。台灣傳統建築以木結構為骨幹,而「大木作」指的就是傳統建築的結構體;在傳統木造建築中,如門窗、鑿花等細部裝修工程即稱為「小木作」。而「細木作」指的是傳統家具類的製作;「木雕」指的是以鋒利的手工工具刻鑿裝飾木質物件的藝術,亦指以此法制成或裝飾過的木器,比如神像即屬此類。

  細木作家具所涵蓋的功能範圍,且由各相關文獻資料及器物中,可發現台灣傳統細木作的文化,早已深深影響著每一位台灣子民。其中以細木作家具所具備的器用功能,提供百姓生活起居、坐、臥的舒適性;而稍具經濟基礎者,更以華麗的造型,配合大量的雕刻、繪圖、榫卯等多項技術的轉化,提升了藝術價值。如「供桌」,提供了敬奉神明、祖先的神聖功能﹔「太師椅」、「貴妃椅」,讓人坐得舒適﹔「紅眠床」、「羅漢床」、「姑娘床」,帶來安穩的睡眠,是最基本的器用功能。若組合數種細木作家具,則能具體提供各種空間的功能性,如「供桌」、「太師椅」、「神明龕」、「公媽龕」、「花台桌」、「半邊桌」、「貴妃椅」等,組成了傳統廳堂約略陳設﹔「書桌」、「太師椅」、「貴妃椅」、「書櫃」、「毛筆架」等,組成了書房的約略陳設﹔「紅眠床」、「公婆椅」、「梳妝台」、「臉盆架」、「衣櫃」等,組成了臥房的約略陳設,形成各種不同的空間應用。透過匠師的巧思妙手,使細木作家具在製作上講究更精密的榫卯結合技術,使家具更堅固、耐用。

  透過藝匠的巧思妙手,仔細欣賞台灣傳統家具作品,發現除了具備基本實際器用的功能外,其中蘊藏極其豐富的設計哲理及結合各種木質材料的技術,呈現雅致的造型及層次感,更將台灣文化中的各種吉祥與祈福的圖紋,完美的融入其中。其中,如「松樹、仙鶴」代表長壽、「蝙蝠」代表福、「牡丹花」代表富貴、「喜鵲」代表喜氣...等。除了豐富器物的本身,使之具備有獨特的人文風格及氣質,讓台灣傳統家具得以進一步的達於藝術品之列;更藉之以此潛移默化,得以影響台灣住民,這就是傳統細木作工藝在台灣文化中璀璨而可貴的一環。

 

4、臺灣細木作的發展

  臺灣傳統細木作家具的形成,約在明鄭時期由中原地區引進而來,當時

因東寧府的營建工作需要,聘請唐山師傅渡海來臺。在營建宮、廳、館、舍、廟宇等建築物時,這些匠師們便透過師承方式,讓臺灣得以延續並發展這些技術,使得臺灣細木作藝術越加成熟。

  臺灣傳統細木作技術在人、時間、空間三個因素互動交織下逐漸醞釀而成。這些年來,臺灣除了本土傳統外,更吸收了很多外來文化,當本土與外來文化在相互衝擊及激盪下,就孕育出屬於臺灣特有的細木作工藝藝術。在明鄭時期後,更創造出許多不同樣貌的家具:如清領時期的「漢式太師椅」、「朱漆紅眠床」、「太子樓梳妝台」等;又如日據時代的「大腸節太師椅」、「西洋式風格眠床」、「西洋式風格梳妝台」等,各個時代皆有不同特色及風格的代表性細木作家具。大體而言,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受到歐、日工藝風格影響,已造就出臺灣傳統家具不只具有豐富的內涵,式樣多樣化等特點,更具備本土文化精神和文人風格特色,且能獨樹一幟。當較有巧思的匠師們,具備一定技術能力時,便想精益求精,提升工藝品質,於是便有各式充滿巧思、精緻、華麗的作品出現。這些多樣的傳統手工家具,時至今日已構成一件件傳世之寶,亦是技純藝熟之最佳印證。

 

5.鹿港的細木作

  木藝是鹿港特有的木工藝及產業。細木作在鹿港稱「小木」、「合作」(台語讀音),主要為各式家具、佛具之製作。鹿港家具名聞全台,家具店數量、細木作匠師人數皆為全台之冠。

  台灣工藝文化脈絡主要是依循「一府、二鹿、三艋舺」由南往北發展,而在鹿港,清乾隆49年(西元1748年)至道光30年(西元1850年)為鹿港木作工藝的全盛期,早期,鹿港的繁榮帶動各類工藝發展,因此培養、造就出優秀匠師。從目前已存在細木作家具作品,如漢式太師椅、茄苳入石榴及西洋式風格眠床、梳妝台等,都是各個時期頗具代表性特色的細木作家具,我們可以欣賞並佩服早期匠師的匠心獨具,將作品發揮至盡善盡美的境界。

  鹿港「細木作」工藝承繼明、清時期家具風格及技法,延續優雅的泉州古風傳承,經由早期先賢匠師將傳統法則、技法、術語、民俗宜忌等,透過「口述心傳」、「不立文字」的「師徒相傳」形式,培養著一代一代優秀的匠師,以技法多樣性、用料濃纖合度及豐富的內涵與技藝,造就出鹿港細木作工藝細緻精工的特色。

  民國50年代後,鹿港由於宗教活動蓬勃,除了寺廟翻修與興建提供大量的木雕機會,細木作的匠師除在建築外,也製作如家庭用的桌椅、供桌、神龕、紅眠床及寺廟祭具、神案、神轎、樑柱雕花、匾聯雕刻或是器物、單純的藝術品…等,其中所生產的八仙桌、神龕、眠床、太師椅等家具,向來以做工精良、經久耐用著名,深受大眾喜愛,這些便是細木作師傅以手工一刀一鑿打造出來的。

由於當時家庭裡了佛桌、神龕、家具及神像的需求量急遽升高,也帶動當地不少家具及佛像雕刻店設立。

  然而,在70年代後,台灣經濟起飛帶動工商業發達,造成傳統工藝式微,大量外來家具入侵,鹿港家具業的工法已不復傳統,因此如何讓細木作傳統藝術之美傳承薪火,是我們想喚醒大眾注意的一個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