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擺大樂團
搖擺樂時期,三十年代爵士樂又邁入另外一個新局面,那就是搖擺樂的誕生,而大樂團(Big Band)的興盛又對搖擺樂產生了舉足輕重的影響。搖擺樂和以往最為不同的地方在於節奏的改變,它將原來紐奧爾良爵士樂中的二拍子節奏變為更為平滑流暢的四拍節奏,同時樂手們也發展出使用簡短的旋律模式,稱之為Riff,而為了促長這種演奏方式,樂團因而被分成各種不同的樂器組,每一組都有自己的Riff,同時更提供了樂手演奏較長獨奏的機會。 在大樂團發展中有兩位非常重要的人物,那就是綽號「艾靈頓公爵」的Edward Kennedy Ellington與Fletcher Henderson。二十年代時,艾靈頓公爵和他的樂團在紐約的綿花田俱樂部表演,並持續領導他的樂團直到他去世為止。他一生創作與演奏出很多膾炙人口的曲子。他們兩位都是大樂團音樂的代表性人物,而遵循艾靈頓公爵與Henderson風格的樂團領導人則包括了Jimmie Lunceford、Chick Webb與Cab Calloway等人。於此同時,在堪薩斯市的Count Basie也發展出不同風格的大樂團爵士樂。不論他們之間的樂風如何不同,但基本上他們的音樂都有一共同特性,那就是樂曲雖然大都經過精心的編排,但卻給與樂手或多或少的空間去發揮即興獨奏,也因此在這些樂團中往往培育出很多非常優秀甚至樂風前進的樂手,如Henderson樂團中的薩克斯風手Coleman Hawkins與Basie樂團中的薩克斯風手Lester Young等。 在最後我們必須提到搖擺樂另一個重要人物Benny Goodman,他本身不但是位技巧精湛的單簧管手,他所領導的大樂團或是以三人到六人為編制小樂團,不論在藝術或商業上都獲得極大的成功,也對後來的爵士樂音樂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咆勃樂
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大樂團搖擺樂也跟著沒落,而使得爵士樂又有了一次重大的變革,那就是咆勃(Bop)爵士樂的誕生。咆勃爵士樂起源於紐約,一群音樂家認為:一、大樂團的搖擺樂因為編寫好的部份較多,而留給獨奏者即興發揮的空間較少;二、早期爵士音樂和聲上較缺乏刺激性;三、即興內容上,早期的音樂家們多以調性內的琶音手法演奏,旋律以較多四分音符而非大量的八分音符為主,節奏亦未有較刺激的感受;再加上Coleman Hawkins、Charlie Christian、Lester Young、Jo Jones等前輩們一些創新的聲音與觀念吸引他們,他們開始在明頓俱樂部(Minton's Playhouse)演奏這種稱之為咆勃的新音樂。由於咆勃音樂多以三到六人編制的小樂團演奏,各樂器的音量變大,音色也較激昂。旋律上,樂手們使用大量的八分音符為主軸,並採用了許多半音趨近的手法增加線條的複雜度,許多的裝飾音也是複雜旋律的手法之一;和聲上,二五和聲行進被大量地使用在樂曲中,使即興者無法再僅以同一個調的音階應付,而必須要繞著複雜的和弦行進走,大小調調式互換的方式亦反應在所演奏的旋律上;節奏上,常出現以三為一組的音形,造成節奏錯置的感覺,或是刻意將重音或高音放在反拍造成搶拍的效果;作曲上,此時期的音樂家仍深植於藍調、流行歌曲的曲式,但利用了上述和聲的手法改進,或是重新譜寫新的複雜旋律於原本的和聲行進上(如Tadd Dameron的Hot house之於What is this thing called love);合奏上,鼓手及鋼琴手須要更多對即興者的呼應,甚或給予節奏上或和聲上的動機以刺激即興者,構成了須要高度互動聆聽的現代爵士樂基礎。咆勃音樂的首要推動者就是薩克斯風手查利•帕克(Charlie Parker)、小喇叭手迪齊•吉萊斯皮(Dizzy Gillespie)、Miles Davis、鋼琴手Bud Powell、Thelonious Monk、鼓手Kenny Clarke、麥斯•羅區(Max Roach)、貝斯手Charles Mingus等人。其中,最著名的咆勃爵士樂錄音即是馬賽廳現場專輯(Jazz at Massey Hall),由查利•帕克、迪齊•吉萊斯皮、Bud Powell、Charles Mingus、麥斯•羅區五位咆勃樂時期最優秀的音樂家所錄製。此時期的原創經典名曲有Blues for Alice、Ornithology、Anthropology、Straight, no chaser、Bebop、Salt peanuts等等。
酷派爵士
在咆勃爵士樂興盛的時候,一種衍生自咆勃爵士樂的樂風產生了,這就是酷派爵士樂(Cool Jazz)。這種音樂起始於四十年代末與五十年代早期,它結合了咆勃爵士樂的技術層面與其本身獨特的音色:很少的泛音及顫音,並將之柔順化以避免和原來風格一樣有稜有角。這方面的代表人物無疑是小喇叭手Miles Davis。這種酷派爵士樂影響了很多的樂團與樂手,尤其是西海岸的樂手,因此它又稱之為西海岸爵士樂(West Coast Jazz),樂手如次中音薩克斯風手Zoom Sims及Stan Getz、低音薩克斯風手Gerry Mulligan都是這種樂風的主導人物,而這種以酷派爵士樂為基礎的音樂持續興盛到五十年代。同時,在五十年代,鋼琴手Dave Brubeck與中音薩克斯風手Paul Desmond也以融合了古典與酷派爵士樂風的音樂而大受歡迎。
硬式咆勃
硬包勃爵士樂 當西岸興起酷派爵士樂的時候,東海岸卻繼續延伸並擴張包勃爵士樂,且形成較包勃爵士樂更熱烈與強勁的硬包勃爵士樂(Hard Bop),硬包勃爵士樂除了更強調獨奏外,節奏樂手與管樂搭檔也相互親密搭配負責獨奏,鼓手更突然成為主要的推動者。在這次的風潮中,鼓手Art Blakey成為主要的角色,其他像薩克斯風手Sonny Rollins、Jackie McLean、Johnny Griffin、小喇叭手Clifford Brown、Lee Morgan等,均以他們傑出的才華賦予這種音樂真正的方向與型態。中,
自由爵士
自由爵士是一種形式非常自由的爵士風格。與其他風格的爵士樂不同,演奏自由爵士樂時樂手們不會按照先排練好的樂譜演奏, 整個演奏中演奏者們都是憑着聽覺和對爵士樂的感覺自己即興發揮,創造樂曲。演奏者們由鋼琴手開始,即興彈奏幾個和弦,隨後Bass手跟進,幾小節後薩克斯風也跟着已演奏的樂曲的感覺自由的演奏,以此類推。 自由爵士主要樂手有50年代的Ornette Coleman、Cecil Taylo 和60年代的薩克斯手約翰•柯川。
融合爵士
六十年代末期,爵士樂經歷了一次危機,年輕的聽眾喜愛靈魂樂與搖滾樂,老一輩的樂迷則不再迷戀於那些大多數抽象且感情不足的現代爵士樂,爵士樂手意識到如果想挽回聽眾的心,他們勢必要在爵士樂中吸取一些流行音樂的要素,而靈魂樂與搖滾樂就成為他們這種概念最佳來源。首先邁爾士•戴維斯在爵士樂中使用了搖滾樂的電子樂器,獲得熱烈的迴響。其中1969年的專輯「Bitches Brew」為最成熟的作品。其結合了靈魂樂的節奏、電子樂器與毫不妥協的不和諧爵士樂而成。從此,融合(Fusion)爵士樂這個名詞就漸漸為人所接受。毫無疑問地,那些曾參加過邁爾士•戴維斯樂團的樂手們後來在1970年代都曾灌錄過很多成功的唱片,這些樂手包括Herbie Hancock、Wayne Shorter、Zoe Zawinul(他們共同組織了Weather Report樂團)、吉他手John McLaughlin、鋼琴手Chick Corea和他的Return To Forever等。他們領導自己的樂團演奏各具特色的融合爵士樂,在七十年代主宰了整個爵士樂的風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