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諮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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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介通報時導師填寫「受輔學生轉介表」,附上「輔導紀錄B表」 影印本,送至輔導室。 (二)接到轉介表2天內,輔導組及輔導教師共同進行初步篩選後,填妥 「處理流程回覆單」,並向導師口頭說明。 (三)相關評估、觀察、會談、測驗等,於2週內完成。 (四)一週內依綜合研判決定之負責個案管理老師或輔導老師,並填妥 「轉介處遇計畫回覆單」送交導師。 (五)進行輔導,填寫輔導紀錄表,必要時召開個案會議及接受專業督 導。經負責老師評估後,進行個案討論,邀請個案導師出席,討 論個案現況,評估結案情形,確認結案,後將輔導紀錄收存,並 填妥「結案通知單」送交導師。 (六)經初步篩選為緊急個案則直接介入處理(免除上述流程)。 (七)輔導期間導師若有疑問或建議,請直接與該負責輔導老師或個案 管理老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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