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3年(1974)地方倡議增建後殿,歷時10年,於民國74年(1985)落成。興建後殿期間,奠安宮前殿古廟因古樸廟貌,列為國家指定之三級古蹟,然而由於年久失修,安全堪慮,奠安宮管理委員會乃有重建新廟之構思,並鑑請內政部重新評估與解除古蹟認定。相對於此,地方另有保存古蹟之聲浪,認為奠安宮古廟對於北斗後世子孫具有傳承的意義,不容拆除或移往他處,其時亦有人提出折衷辦法,建議採取「廟中廟」的作法,既可擴建廟宇規模,同時亦能保存古蹟。最後,在管理委員會與地方政治人物的主導下,民國77年(1988)奠安宮解除古蹟認定,並將古廟拆遷至台灣民俗村內,新殿工程並於民國78年(1989)動土奠基,前殿歷經14年興建,擇於民國92年(2003)吉時入火安座,期盼衍派湄嶼,聖地重光。 ◎本文取自 北斗鄉土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