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流浪狗 寵物沒植晶片罰3千~1萬5 記者黃宣翰/新營報導

為落實動物保護法寵物登記制度,台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昨天起下鄉稽查,稽查小組到縣立綜合體育場等公共場所展開稽查,勸導飼主為愛犬辦理寵物登記。

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時,先以掃描器確認狗狗是否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對未替狗狗植入晶片的飼主先開勸導單,要求飼主在2星期內為狗狗植入晶片,2星期後再追蹤複查,仍未改善者處以3000元至1萬5000元罰款。

台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動物保護課代理課長洪振凱表示,流浪狗造成的問題,包括影響交通安全、疾病傳播、環境汙染、咬人事件等,究其原因是飼主對飼養的犬隻未妥善管理,或任意棄養造成,必須規範飼主的責任,為寵物辦理登記。

洪振凱指出,如果犬隻不慎遺失,可藉由犬隻身上晶片透過全國寵物登記連線系統,還有全國各地的寵物登記站進行協尋。

如果犬隻被捕捉到流浪動物保護之家,也可以藉由晶片掃描通知飼主領回家,以保障寵物的產權。因此辦理寵物登記,好處多多。

【2008-11-04/聯合報/C1版/大台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