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照考試

一、考進獸醫系的辦法:

  1. 報名學科能力測驗

  2. 參加指定科目考試

  3. 四技聯合招生

  4. 轉學考

二、獸醫師考試應試科目:

  1. 獸醫病理學

  2. 獸醫藥理學

  3. 獸醫實驗診斷學

  4. 獸醫普通疾病學

  5. 獸醫傳染病學

  6. 獸醫公共衛生學

三、獸醫佐考試應試科目:

  1. 獸醫解剖生理學概要

  2. 獸醫藥物學概要

  3. 獸醫普通疾病學概要

  4. 獸醫傳染病學概要

四、獸醫人員考試及格標準:

  1.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獸醫人員考試規則第十四條之規定:本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

  2. 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3. 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五、獸醫人員考試應考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獸醫師考試: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獸醫、畜牧獸醫科、系、組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 普通考試獸醫類科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 高等檢定考試獸醫類科及格者。

  2.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獸醫佐考試: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以上學校獸醫、畜牧獸醫科、系、組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 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獸醫類科及格者。

資料來源: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214&ctNode=1368
                http://wwwc.moex.gov.tw/fp1.asp?xItem=6243&ctNode=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