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塔小百科
Question 12:燈質選擇規則?
A:
1.燈質選擇規則
(1)相鄰燈塔的燈質必須不同,以免造成混淆,擾亂並誤導航行。
(2)港口兩邊的堤燈燈質相同時,必須於透鏡內加上色罩,以資區別。
(3)燈器光源種類不同時,其明滅時間必須有長短區別。
(4)燈器閃光時間必須與眼睛感光的速度配合。
2.燈質的種類
(1)定光:指連續固定不變的亮光。
(2)頓光:指在一定週期內,明亮的時間比暗滅的時間長,且規律地重複出現。一般分為單頓光、聯頓光、混合聯頓光等三種。
(3)等相光:指明亮與暗滅時間完全相等。
(4)閃光:係指一定週期內,明亮時間比暗滅時間短,且閃光時間相同。一般分為單閃光、長閃光、聯閃光、混合閃光等四種。
(5)連閃光:指每分鐘以50至60次的光率,規律地連續重複閃光。可分為聯速閃光、間斷閃光、連續速閃光等三種。
(6)極速閃光:指每分鐘以100至120次的光率,規律地連續重複閃光。
(7)超速閃光:指每分鐘以240至300次的光率,規律地連續重複閃光。可分為間斷超速閃光及連續超速閃光等兩種。
(8)定閃光:由定光及光度較亮的閃光所組成。
(9)電碼光:指以長短光組成,具有摩斯信號特性的亮光。
(10)換色光:指以不同顏色交替出現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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