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塔小百科
Question 7 :塔頂形式?
A:塔頂是裝置燈具的構造,主要包括玻璃帷幕、燈室及頂蓋等三部分。
1.玻璃帷幕
位於燈室之內,具有保護燈器的作用,使其不受風吹雷打、日曬雨淋及鹽分的侵蝕。組立的玻璃框架可加強玻璃抵禦強風壓力,其外形有V字型、格字型、菱格型、長方格型、斜格型及變化型等。在白天通常將玻璃帷幕拉上,以避免燈泡因陽光照射,使透鏡強力聚光而燒壞;直到傍晚啟燈前,才拉開帷幕。
2.燈室
燈室大小因塔身及燈器而有所調整。較大的燈室一般為圓形,設備齊全,圓柱形部分為約十二片相同的鑄鐵片組成,有一扇門,內有防蟲網罩的通氣孔,上層嵌裝銅斜帶固定三百六十度玻璃。至於圓柱形燈柱的屋頂,為避免長期受到鹽分高、濕氣重的侵損,大部分採銅片材質裝置(不過也有例外,如日據時期興建的基隆燈塔及高雄燈塔,原使用鐵片做為塔頂材質,但光復後,分別於民國51年及61年改用銅片),裝用空氣流通罩、排氣孔、避雷針、方向標及維修欄杆等。
3.頂蓋
具有遮蔽保護作用。設有通氣設備,使燈具因熱能產生的光芒能迅速發散出去。其外形一般分為傘形屋面、圓拱形屋面及圓錐形屋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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