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園鄉
芬園鄉鄉名「芬園」,據傳;於清朝年間,有人在此地種植菸草〈閩語稱菸為芬或薰〉,故稱「芬園」,初作「芬園新莊」。但當時所種植枝菸草,可能並非一般人常抽香菸的菸草,而是鴉片煙,也就是罌粟〈或稱阿芙蓉或合敷融〉。至於「芬園」此一地名最早源自何時?根據洪敏麟先生的考證研究指出:「按道光年間尚無芬園聚落地,地名之發生當在其後。光緒十年〈一八八四〉法人之役,南北禁港,商船杜絕,雅〈鴉〉片不至,於是嘉、彰各屬多有種者。芬園地名當發生於此時」因此,「芬園」之得名,應是近一百一十餘年來的事情。
芬園鄉共有十五村,鄉治設於社口村,其餘由北而南分別為舊社村 、 大埔村、竹林村、楓坑村、茄荖村、嘉興村、芬園村、進芬村、縣庄村、圳漧村、 溪頭村、同安村、中崙村、大竹村、其中以舊社村面積最大,社口村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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