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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任鄉長爭取籌措經費
安定鄉納骨塔的籌劃期間相當長,從86年第12屆方醫益鄉長任內公告遷葬並成立納骨塔公共造產基金開始,直到87年第13屆王文東鄉長的任內,才向內政部公共造產基金委員會貸借9000萬元興建,主體工程在遷葬完成後於同年初發包起建,發包價為4100萬元,之後內部塔位及附屬設施工程是以「以塔養塔
」的策略,運用納骨塔陸續營運的收入再轉投資,包含週邊設備及綠美化工程總工程費用共計近2億元。
3一步步地動土增建,才有今日的百齡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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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居民溝通協調遷葬
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人的軀殼終究應該要入土為安,尤其是先人的遺骸更不能輕忽,所以用納骨塔來做為先人之家,民眾能否接受,而不為民意所杯葛、當地居民所抗議,是一項先期作業的挑戰。而當初是如何完成這項不可能的任務呢?
1.友善溝通:安定鄉公所公共造產納骨塔於規劃階段,因為利用有效的溝通工具與民眾溝通,公告通知並加以宣導,使原為鄉有第八公墓墓地可在一年內順利遷葬完成,興建納骨塔。
2.就地興建減少紛爭:利用原有第八公墓的場地進行納骨塔的興建,能夠在不影響原安定鄉的行政轄區,更不影響居民的原來生活環境下,完成殯葬文化的改革。
3.分次遷葬並提供優惠:整片第八公墓要一次遷葬完畢需耗時長久時日,自然不是一蹴可幾的。安定鄉公所打著「且戰且走」的策略,在興建納骨塔之初,先致力於將主塔位置的墳墓遷走,並承諾未來給予入塔半價的補助,並提供遺骨暫放的地方,讓民眾較能接受配合遷葬。後期隨著遷葬率的提高,再利用所徵收的葬地逐步增建其他措施。而現在,安定鄉內的公墓只要公告遷葬,若願意入塔者,都能享有免費入塔的優惠,大大提高了居民配合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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