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與變革

 

  「入土為安」一直是漢民族對先人最崇敬的對待,吾人視大地為生命之起源,所謂「落地歸根」,因此「土葬」是我們最主要的安葬方式。但為何目前台灣卻越來越常見將往生者予以火葬,然後安置於納骨塔呢我們從閱讀文獻和報導中歸納出幾點看法

1.人口成長導致地少人稠

  台灣的經濟奇蹟促使人口急速竄升,面積35,759平方公里、擁有22,761,464人的台灣,便馬上成了世界第五大人口稠密區。因此,台灣的土地利用十分有限,有人說:「死人與活人搶土地。」的確,土葬這種埋葬方式十分地佔空間,因此,人們才會選擇使用火葬,減少對大地的負荷。

  再者,人口成長也帶來了居住型態的改變,現今人們大多居住在高樓大廈中,而空間的縮減讓人們無法再如同以前那樣在自家設立神龕,因此,人們也漸漸接受將先人的骨灰安奉在納骨塔中,兼顧安全與便利性。

2.環保意識抬頭

  土葬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是在空間,地窄人稠的台灣越來越沒有本錢讓人民死後土葬,因此,土葬在屍身腐化後,還得複合葬,撿骨或火化後入骨灰罈後進塔。其對空間的影響,主要就是佔地方,即使會遷入納骨塔,一樣會佔地方。

  而土葬時屍身腐爛,也進一步對環境造成影響,致使墓地旁的土地無法使用。因此,大多數人認為土葬與新興喪葬方式──火葬比較起來,火葬較 符合環境保育、地力維護的需求。但值得一提的是,由於火葬涉及使用石化燃料,也引起環保人士對於排放廢氣的關注,這也是未來我們需要注意的焦點

5大家認真討論的模樣

3.民間信仰多元並濟:

(1)台灣民間信仰的獨特性:學者指出,台灣主要民間信仰沒有明顯的創教人,僅僅只是一種信仰依賴,沒有特定的經典、宗旨或教條,也沒有特定的入教儀式,僅僅只是一種人們寄託心靈的信仰,像是有些國家便沒有辦法接受基督教與天主教共存的社會,但台灣卻可以連隨處可見的石頭公、老樹公等眾多神祁,顯示出台灣信仰兼容多元的特質。而在如此多類型的信仰中,仍以佛教及道教為大宗。

(2)佛教信仰推火葬:佛教徒們是肉身為外物,相信此生的生命結束後,靈魂不滅並會前往西方極樂世界,因此往生後所遺留下的軀體埋葬形式對佛教徒來說並不重要,因此推崇最為簡便的火葬,而且佛教認為大地為萬物之母,土葬的方式只會增加大地的負擔,所以,他們選擇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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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積極改革殯葬文化:

以下為民國91年的政令頒

(1)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指當事人約定於一方或其約定之人死亡後,由他方提供殯葬服務之契約。

(2)殯葬服務業應將相關證照、商品或服務項目、價金或收費標準展示於營業處所明顯處,並備置收費標準表

(3)殯葬服務業就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書面契約未載明之費用,無請求權;並不得於契約訂定後,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前項書面契約之格式、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殯葬服務業應將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公開並印製於收據憑證交付消費者,除另有約定外,視為已依第一項規定與消費者訂約。

(4)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殯葬服務業,須具一定之規模;其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百分之七十五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前項之一定規模,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第一項書面契約,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

(5)成年人且有行為能力者得於生前就其死亡後之殯葬事宜,預立遺囑或以填具意願書之形式表示之。死者生前曾為前項之遺囑或意願書者,其家屬或承辦其殯葬事宜者應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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