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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處理政策 
垃圾變黃金 
不可回收垃圾 
零掩埋全回收 

       為了處理日益龐大的垃圾,台北市確立了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垃圾長期處理目標,因此興建了內湖、北投、木柵等三座垃圾焚化廠,然而焚化後的灰燼、溝泥等不可燃垃圾,仍需以掩埋廠作為最終處理模式,對垃圾掩埋場是一大負荷,所以需要配合資源回收處理。為了推動資源回收,垃圾減量,臺北市於民國89.7起垃圾袋隨袋徵收,將垃圾量降低至6成,資源回收提昇4成,可說是成效卓越,並榮獲2001年區域環境科學組織頒發廢棄物管理傑出獎。

        資源回收分為平面類和立體類,平面類包含可鋪平的衣物、紙張、塑膠袋。其他如保麗龍、瓶瓶罐罐、小家電等則歸類為立體類。

        由於廚餘佔有垃圾量的30%~40%,回收廚餘更有助於垃圾減量。因此台北市從92年12月26日起全面實施家戶廚餘免費回收。堆肥又名生廚餘包括果皮、菜葉、園藝類、硬殼類、堅果類、殘渣類、混合類、其他等豬不能吃的廚餘。養豬是熟廚餘包括米、麵、豆、肉、零食、粉狀食品、罐頭食品、調味類等豬可以吃的廚餘。

生廚餘堆肥

生廚餘堆肥

熟廚餘養豬

(資料來源:臺北市環保局垃圾變身大作戰DVD)

        據統計95年7月資源回收每收運日可達218公噸,也就是進垃圾焚化廠的垃圾少了200多公噸,也減少了垃圾灰渣產生量,改善了灰渣品質。但灰渣還是要經過固化處理進入掩埋場掩埋。經由這些努力,臺北市已成功的將山豬窟衛生垃圾掩埋場的掩埋量從83年日平均2501公噸,降低至95年日平均83公噸。

        由於城市土地取得困難,掩埋場闢建不易,容積耗損又高,沒有人願意自家周圍是垃圾場,為了解決這個困境,所以垃圾必須再減量,也就是資源全面回收,達到垃圾零掩埋的目標。臺北市的理想是在2010年達到全回收,零掩埋,這個理想要如何達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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