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確定題目]
時間:2005/11/10 14:00~17:00
確立題目為「花蓮縣新象社區交流協會」,參與人員為七年廿一班和八年廿班的學生,指導老師為香櫻、立雙、雅慧三位老師。競賽類別為「地方企業組織」。
理由是:
1.「花蓮縣新象社區交流協會」位於國風國中鄰近,步行約十分鐘即可到達,參觀訪問可免去家長接送困擾。
2. 花蓮縣新象社區交流協會經營一座「新象繪本館」,可以讓大家以後多去利用,活用社區資源。
3.新象社區交流協會是一個公益組織,透過採訪、參觀活動,讓大家更明瞭美麗的家園需要社區住民一起來推動。